美将举行听证会定义中国"市场经济"地位
美国纽约中国项目咨询公司提供 2004-5-4
美国商务部5月3日表示,已订于6月3日举行听证会,决定是否在美国的反倾销法下将中国定义为「市场经济」。据指出,一个国家是否具有市场经济须符合六项标准,其中两项为可自由兑换货币的范围,以及劳资双方可自由议定工资水平的程度。
路透社报导,布什政府官员曾提出满足中国获得更优惠贸易地位的愿望,以鼓励中国采行灵活汇率并改善劳工权利纪录。美国商务部还将考量产品定价及生产中,政府所有权企业所占比重及干预程度。
「这些法定指标,加上中国希望被美国法律承认为市场经济的强烈愿望,使得美国握有在劳动力、汇率、补贴以及其他问题进行协商的重要筹码,而我们打算加以利用,」美国贸易代表策利克(RobertZoellick)上周说。
(资料来源:美国中文媒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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